为提升全省农业科技创新水平,规范和加强农业科研项目管理,优化创新资源配置,有力支撑我省现代寒旱特色农业发展,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。
一、起草背景
2021年以来,我厅将全省“强科技”行动任务与“十四五”农业科技创新、种业振兴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集成推广工作统筹部署,每年组织实施种业攻关和农业科技支撑项目,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,持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,结合我厅农业科研特点,特制订《管理办法》,保障我厅农业科技创新工作规范开展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管理办法》共10章47条,从职责分工、项目立项、项目实施、验收结题、资金管理、绩效评价、成果归档、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我厅农业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规则。在职责分工方面,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、项目推荐单位、项目承担单位、项目负责人、评审(验收)专家等各方的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。在项目立项方面,提出了立项的一般程序和申报条件,明确立项需经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和公示。在项目实施方面,对项目任务、进度、经费、人员等管理作出具体要求,确保项目合规高效实施。在项目验收方面,明确了项目验收(结题)的时限、程序、内容和方式,对不予验收(结题)的情况作了规定。在资金管理方面,按照《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和《甘肃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分配管理资金。在绩效评价方面,结合省级资金绩效管理要求,实施全过程监督评估,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和质量的把控,督促项目高质量实施。在成果归档方面,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来源标注和项目资料的归档标准做了明确要求。在监督管理方面,提出了项目限期整改甚至停止实施的具体情形,为规范管理项目提供了依据。
三、适用范围
《管理办法》是根据全省农业农村发展需求设立,通过省级财政支持,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的涉农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管理依据。项目类型主要包括重点技术攻关、农业科技支撑等,申报主体为涉农科研与推广类事业单位、有关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等。《管理办法》主要参考国家和我省农业农村规划、政策、制度有关规定,试行两年。